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通化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保证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化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共通化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部署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切实形成党委书记统筹指挥,其他党委成员分工把关,责任部门层层履职的工作格局。通过持续整改,市局党委班子和广大干警政治站位明显提升,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服务理念更加牢固,管党治警责任落的更实,履职能力稳步提高,各项工作质效和队伍整体状况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高效发挥维稳护安作用积蓄了能量。截至目前,制定的148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141项;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3个;通过整改,制定完善制度17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9次,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文件精神82次;二是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开展研讨交流3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1.关于宗旨意识树立不牢问题。
(2)针对机动车注销业务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有针对性开展排查。按照局党委部署要求,交警支队进一步加强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开展办理车辆灭失注销业务排查工作,同时对所有需要公告的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在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先后分两批次将注销、报废车辆的牌、证作废信息予以公告;二是完善制度,实行定期公告。为破解当前车辆、驾驶证注销登记公告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渠道不畅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车辆、驾驶证注销登记公告制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对需要公告的车辆明细每月统计,每两月对外发布公告,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扩展业务范围。由车辆公告延伸至驾驶证公告,对需要公告的驾驶证已经在车辆办证大厅进行公告,后续有注销的车辆全部及时公告。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回应民生诉求不及时问题。
(3)针对解决群众诉求用心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搭建了线上存款平台,提供线上存款咨询功能,为百余名外地家属解决往来不便的难题;二是增设家属会见日,合理安排会见时段与名额,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制作了宣传展板,增强信息透明度;四是改建一间律师会见室作为备用,满足律师会见需求。
进度判定:已完成。
(4)针对统筹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结对,以老带新。推行师徒结对,挑选相关警种业务骨干,担任“警师”,通过帮助新派驻人员快速掌握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二是打破壁垒,轮岗培训。全体驻厅人员定期到前台导引、窗口受理、填表照相、制证发证等不同岗位进行锻炼,提升全流程服务能力;三是明晰制度,强化配置。结合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通化市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指导工作,同时配强政务服务队伍。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5)针对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划分路口车道功能,优化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通行路线,减少车流交叉冲突。目前,已在滨江西路江南大桥路口、修正大桥桥下等路段实施优化方案,对核心区域的关键路口实施了精细化改造。同时根据火车站搬迁实际,建设安装标志,施划各类交通标线;二是下沉警力到路面,科学规划铁骑巡逻路线。市公安局党委为交管一线充实警力,在拥堵严重的核心路口设置早晚高峰勤务点位和护学岗;三是优化信号相位相序、周期等参数,减少交通信号空放和延误。优化调整百货大楼、三百岗、红旗桥、新开道广场、江南大桥、修正大桥、住建局、光明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交通信号配时方案;四是建立交通管理联动联控体系。升级改造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形成全量感知、智能决策、动态交互、“人网合一”的交通管控系统。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内部督察检查有缺失问题。
(6)针对拘看两所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大排查。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实地督导监所工作4次;二是强化视频巡查力度。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通报、整改问题;三是开展现场检查指导。采取现场监督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严肃纪律要求,教育警示民辅警规范监管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7)针对关于调研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查落实整改。已责成相关人员按相应内容整理后,由市局巡察办报送市委巡察组;二是加大统筹力度。对各警种、各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的选题、内容和质量等进行跟踪指导;三是严格层级审核把关。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实现初审、反馈、复核、阅签闭环管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8)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公安工作的长远规划、重要政策制定,干部的选拔、任用、晋升,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全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二是决策前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党委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集体讨论决策各类事项,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三是详细记录决策过程,确保可追溯。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9)针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涉及党的建设有关事项,全部纳入党委研究审议,切实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以集体意志和行动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切实履行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组织召开议党会议,带头学习党的重要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推动开展纪律作风整治、群腐集中整治等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权责统一,大力支持驻局和内设纪检机构各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努力形成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指导。局党委专门听取党组织调整情况的汇报,明确要求结合公安机构改革,抓好党组织补选改选、换届或重新成立等各项工作,确保与市局党委同频共振,步调一致,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夯实党建基础。组织开展党员队伍状况和支部建设情况起底摸排,了解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建设运行情况,及时提醒到期换届、补选改选和新成立党组织履行相关调整程序,确保党组织设置与机构职能调整相适应;三是加强督促指导。严格审查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成立、换届和补选的工作流程,提出修改意见,提升换届工作质量。制发工作通知、工作规范等指导性文件,指导各级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开展好党内各项政治生活。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复核检查工作。对档案卷宗及支部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抽查,同时抽查复核部分党员档案,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档案卷宗;三是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能力。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增加党建知识储备,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12)针对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提示提醒。根据党建活动安排,提前下发工作提示,提醒领导干部开展双重组织生活,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实行机关党委副书记列席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持续推动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三是提升规范化水平。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同志对开展好组织生活的重视程度,持续推动党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制度执行常态长效。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职能责任履行方面
1.关于社会治安防范治理有短板问题。
(13)针对日租房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排查清查。通过滚动排查,实时掌握日租房动态基础数据,为规范管理、风险防控和打击违法犯罪奠定基础;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在上级指导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化排查整治与问题整改,严厉打击临时住宿服务场所内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日租房规范化管理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服务中心大局方面
1.关于保护生态安全有短板问题。
(14)针对协同配合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密切沟通联络。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搭建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对行政部门发现的生态环境类涉刑风险点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巡察整改以来,与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开展联合执法和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战果;三是提升业务能力。先后组织参加全国公安系统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为高质量推进生态安全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护航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15)针对联合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人参产业相关领域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已取得一定成效;三是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向人参及人参制品企业发放宣传单,努力提升企业群众守法观念。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护企发展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6)针对服务企业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畅通警企互动渠道。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企为民服务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公示整治重点和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征集企业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及问题线索。组织召开“政务服务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和社区群众实地参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并召开座谈会,就企业关注度高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交流沟通,征集企业家代表和社区群众对公安机关意见建议;二是深入走访调研企业。收集企业法人员工的意见建议,查找服务短板,及时跟进整改;三是优化便企服务举措。为企业开展预约、延时、上门、专场等精准化便企服务,满足企业群众错峰办事需求。
进度判定:已完成。
(六)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整改成果未巩固问题。
(17)针对问题反弹复发。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忠诚教育。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升旗仪式、重温入党入警誓词、祭奠英烈、参观学习和廉洁教育等仪式活动,进一步强化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廉政警示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二是切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民警“八小时”内外管理监督有效衔接,建立完善警营与家庭双向促廉载体,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提醒。经常性通报传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民辅警不越红线、守牢底线。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18)针对制定干部培养规划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才发展规划》。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安人才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人才规划落实;二是常态化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强化忠诚教育,提升全警理论素养,成立人才工作室,培养选拔拔尖型、骨干型人才,人才梯队结构得到优化;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在严格落实《全市公安机关人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以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推动人才建设落地见效。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整改长效机制未有效坚持问题。
(19)针对问题整改缺乏常态化推进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定期议党制度纳入党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二是坚持执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党委会议制度,有效提升党业融合质量;三是高效开展督导调研工作。党委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主动到分管部门党建联系点调研指导,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实际问题。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一步打算
市公安局党委将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对需长期推进的工作,细化阶段目标,动态跟踪进展,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松劲。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全力以赴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风险等具体实践中,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3233899;邮政信箱:通化市滨江西路4379号,通化市公安局机关党委;邮编:134001;电子邮箱:gajj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