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顺畅出行的新期待、新要求,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化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聚焦“人、车、路、企”关键环节,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客运企业,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发展。
一是严管重点要素。明确“人、车、路、企”源头隐患“四大排查”要求,对涉嫌“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等重点违法车辆全面纳入精准查控范围,坚决杜绝隐患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积极联合交通运输、公路养护等部门,对辖区高风险路段和校车、客运、群众集中出行线路,逐点逐段排查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隐患立即协调整治。通过增设警示标志和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等措施,有效提升了道路安全水平。
二是彻查客运车辆。对客运车辆进行“逐车过筛”,重点检查车辆定期检验情况、安全锤等应急设备配备、轮胎及制动系统状态,尤其针对长途客运车辆,要求必须按规定配备双驾驶人,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运营。对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进行逐一核验,排查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记分超分、有重大事故记录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一律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其上岗资格。检查现场,民警还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通过播放事故案例视频、讲解交通违法后果,引导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手握方向盘,心中记安全”。
三是确保校车安全。校园周边及校车安全,是交通安全防护的“重中之重”。检查行动中,民警直奔学校停车场、校车停放点,对每一辆校车、校园通勤车进行“地毯式”排查。逐一核验校车标牌、驾驶人资格证,确保“人车证”三证齐全、合法有效,坚决杜绝无资质车辆、无资格人员参与校园运输。重点检查轮胎磨损程度、制动系统灵敏度、转向系统可靠性,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施是否配齐、完好,对发现的轮胎鼓包、灭火器过期等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仔细核查校车核载人数、实际乘坐记录,严禁超员、超载,同时检查车内监控、行车记录仪是否正常工作,确保全程可追溯,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除车辆检查外,民警还与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面对面沟通,要求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制度,确保每一趟校园行程都“零风险”。